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5月15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马荣院长所作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全市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5月15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马荣院长所作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全市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5月15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马荣院长所作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全市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